据8月3日《北京青年报》报道,幸福人寿日前正式推出国内第一款“以房养老”保险,但在推出近四个月的时间里仅签约了12户家庭,这一数字相比我国庞大的老年人群来说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相关专家则指出,选择“以房养老”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,至少目前还不是大众化的养老保障选择。
经过十余年的酝酿,2014年6月,保监会正式公布《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,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。起始于荷兰,现在美国、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制度的养老方式,终于在中国落地生根。
不少专家都认为,建立房屋反向抵押制度,不仅可以创造一种新型的养老社会保障模式,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同时也可以减轻城市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冲击,减轻国家、社会、企业、家庭及个人的压力。但显然,近四个月签约仅12户家庭,相比我国2.16亿老人基数来说,占比微乎其微。以房养老,其实是看上去很美、叫好不叫座!
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已经迈进了老龄化的大门,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显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。但在我看来,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和传统伦理观念等因素,房屋“反向抵押养老保险”在我们的国度无疑是说易行难。
首先是,房价如今依旧“坚挺”,要买一套房,搭上一辈子的积蓄,说不定还要当数年、十多年的“房奴”。好不容易到退休了,“翻身”不当“房奴”了,却又轮到反向抵押贷款了,把房又抵押出去,有几个老人经得起这样的“折腾”?如果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,身故后即便可以有些剩余的钱留下,但失去房产无疑还是难以接受的。
再者,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观念,更是“以房养老”的一大“先天”屏障。老人们都希望在晚年有一个温馨、和睦的家庭环境,子孙绕膝,享受天伦之乐。如果老人不顾亲情,办理了“以房养老”,一方面会给人造成“子女不孝”、养老困难的感觉,无端地让子女承受不必要的社会舆论压力,另一方面,极可能会引发子女与父母的感情、财产危机,另外,如何妥善处理儿女的继承权等问题,恐怕也是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。
这种“用放弃亲情和关爱来换取养老金”的方式并不可取,在这种现实背景下,就算相关法律、评估标准等问题解决了,又有多少老年人能绕过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观念而接轨“国际通常采用的做法”?所以,在中国,可能只有孤寡老人才会有“以房养老”的需求,不会是大众化的选择。
其实,在养老问题上,我们更希冀的是国家的人文关怀,“老有所养”关乎家庭、社会稳定。一个国家的存在,就是给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一种“担保”。国家养老应秉承其公平和正义,强调社会及国家责任,有效发挥社会及国家养老功能,使老人“老有所养”——而“以房养老”,难道不是让人们对晚年的保障感和安全感有点郁闷?
近四个月签约仅12户家庭,以房养老,其实是看上去很美、叫好不叫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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